綜二館廁所整建工程
1. 本案延宕歸責於原得標廠商之事由,致履約進度嚴重落後,本校於110年3月9日召開契約終止解除會議,並依工程契約書第21條規定於110年3月17日發文通知廠商終止契約。目前業於110年3月22日辦理現場會勘結算,通知施工廠商於110年4月7日前補正結算資料,並業於110年5月11日辦理中途結算驗收合格,且辦理空汙結算。
2. 另本案施工廠商於110年9月27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履約爭議調解案,分別於110年11月12日及110年12月14日召開履約爭議調解案之調解會議,目前俟接續工程完成後,賡續辦理工程款付款事宜。
3. 接續工程部分:本案業於110年8月10日開標(第2次),110年8月26日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及危害告知,並於110年8月27日開工,111年6月14日申報竣工,111年6月16日會同竣工確認。俟施工廠商提送完整竣工資料後,賡續辦理工程驗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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