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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會議設置要點」訂定公告
一、經107年7月11日106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訂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會議設置要點」。 二、設置目的:順利推動本校總務行政事務,增進總務業務效能。 三、本會議由總務長擔任主席,委員名單請詳見要點,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為明確及研議提案有關事項時,得依需要邀請總務處所屬二級主管及相關人員列席。 四、本會議之職掌: (一)研議本校總務工作方針及訂定工作計畫。 (二)總務業務相關提案討論及審議。 (三)總務業務法規檢討與修訂。 (四)審議其它有關總務業務相關事項。 五、其它會議設置規定請詳見附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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