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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組公告】各單位所持有之物品請勿隨意棄置,以免影響觀瞻及出入安全。

說明:

一、近日發現部分公共場域及行政大樓地下室遭堆置物品 (部分堆置物如下圖),敬請各位單位配合勿隨意將下列物品堆置於非自單位所轄之場域或公共空間:

  • 待報廢財物
  • 未達報廢年限,但已不堪使用之財物
  • 單位無用之棄置物品或資源回收物
  • 教職員工私人物品

1110831棄置物

二、請勿在未事先知會保管組情況下,擅自將上述物品隨意放置於行政大樓地下室,以免影響觀瞻及出入安全。

 

總務處保管組 敬上

1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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