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下圖為本校115年度之可停車範圍區域圖,請全體師生同仁依規定停放,並勿造成其他用路人之困擾。

二、第二校區電機館側民主四路、民主二路及校園周邊其他巷弄之民眾住家周邊及門口請勿停車,以免造成住戶出入困難引起民眾抗議。
三、文化路及民主路兩側人行道禁止停車(警察將會依法取締)。
四、本校於115年2月起於第二校區綜二館後方增設機車停車場,請機車依指示方向進出,並依畫線區位停放,人員可由綜二館進入第二校區各場域。
另因配合新設機車停車場開放,以及跨領域大樓前通道常有機車違停,影響行人出入,故將此通道管制封閉,以維護行人通行權益與安全。
五、校內汽車車輛請停放於汽車停車格,機車請停放於機車停車位,腳踏車(自行車)請停放腳踏車停車場,公務車停車格僅限本校自有公務車輛停放,非本校自有公務車請勿停放。
六、如有停車相關問題 可洽 駐警隊 (校內分機 5222,手機直撥 05-6315222)。
駐警隊 敬啟
11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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